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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中途退房跟出租人协商后决定解除房屋租凭合同并付给出租人1200元的经济损失。承租人要求出租人在租凭合同上写上:未留复印件,不做他用,今收讫人民币1200元整,合同做废。并拿走了合同,现在出租人手里什么凭证都没有了。请问这样就算解除租凭合同了吗?

合同纠纷
2012-07-25 11: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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