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教一个问题,私人之间借款,没有房产证[农村都只有集体土地证,没有房产证],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作抵压,没办登记手续,也问过土地管理部门得到的回答是不给个人之间借款办理登记。但借条上注明用房产作抵压,如今债务人已欠很多外债,严重资不抵债,不知这种情况我有没有先受尝还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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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时不能办理抵押的,但抵押合同是有效的,可以主张对方进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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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生效,抵押权不生效,没有优先受尝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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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若其他人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话,可以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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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时不能办理抵押的,但抵押合同是有效的,可以主张对方进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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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立即诉讼,保全相关财产,具体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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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生效,抵押权不生效,没有优先受尝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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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生效,抵押权不生效,没有优先受尝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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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