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出了车祸 肇事者拒绝赔偿。我妈住院一共发去20万 肇事者才出了4万上法院告他,法院也开庭审理了,法官说是要出院证明,可那4万的收据在肇事者身上。医院方面不予办理出院手续,办理不了出院手续,法庭那边就是证据不足,肇事者又不拿出收据。就这样拖着 你们哪位律师能帮帮忙 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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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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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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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不明白的可以通过电话或带上相关材料到办公室来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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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