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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于6月初深夜12点骑摩托车被一行政单位小车逆行占道撞倒,驾驶员当场驾车逃离现场,幸得旁边目击者帮忙记下车型车牌报警后找到肇事车及车属单位、驾驶员。交警判对方全责。受害者伤及左侧身体,左脚裸关节内固定术上了螺丝等。住院41天后主动要求出院治疗,出院时左侧半身麻木无力。脚3个月后才可以尝试落地。目前医药费已经用了2万多。可能还要继续去中医治疗左侧半身麻木无力。但是现在对方说要去交警队找交警私了,对方是大单位跟交警也熟悉,人家肯定也打点好关系了的。请问该向对方提出些什么赔偿,赔偿标准是多少.受害者是城镇户口,开商店的,27岁,上有父母,下有个14月大的小男孩。 求具体的赔偿标准、另外这个情况能评伤残等级吗。还有后期医疗费,以后还有2次手术撤出螺丝等。另外对方驾驶员也是在职公职人员,深夜12点发生的事故属于公车私用吗?请律师的话需要准备些什么相关的手续及证据吗?

交通事故
2012-07-23 13: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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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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