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劳动法对孕妇有什么保障,还有我在一个月以后向老板辞职,不但不批还说没有工资拿,而且天天工作时间都在十二三个小时以上,强迫加班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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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要求加班费.法律对孕妇是有保护性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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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孕妇有完全的保障,你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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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可以以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如需帮助,欢迎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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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可去劳动部门投或委托律师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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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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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以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对女职工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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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