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发生口角后打架将甲方头部打伤住院 甲方是一名献血员 献完血离开血站时 血站的一名保安将甲方的自行车上锁 不予交还 说的是要必须自己带锁 甲方当时声明自行车如果被盗不会与乙方纠缠 但乙放仍然不作声 甲方固去拉自行车 然后就发生拉扯 乙放先动手打人造成甲方住院 我就想请问一下关于乙方对甲放的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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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报警处理,具体赔偿可协商处理。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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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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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权起诉血战所在的单位,保安属于雇员,单位承担责任,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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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人身损害进行赔偿,赔偿项目为医疗费、误工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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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甲方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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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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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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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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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