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份在工地上出现的事故,受伤人员年龄在20岁左右,是腿部受伤现鉴定为九级工伤。受伤之后的医疗费、住宿费都有我方支付,现在还需支付的金额大概多少钱。没有签订劳务合同,没有保险。
-
你好,赔偿金这一块是需要支付的。一般要在十七、八万,对于本案具体的赔偿,建议你带上相关的资料,当面咨询律师。
-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3个一次性补助金在14万左右。
-
1、一次性伤残补助,2、一次性工伤医疗金,3、一次性伤残就业金。具体赔偿金额,因人而异,需结合伤者工资、年龄、病假期等。
-
你好,在14万左右。不清楚可来电咨询。
-
你好,在14万左右。
-
你好,可以要求赔偿,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十万元左右.
-
你好,赔偿金这一块是需要支付的。一般要在十七、八万,对于本案具体的赔偿,建议你带上相关的资料,当面咨询律师。
-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