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是广州一名私企公司员工,这个星期老板跑了,经理也一直不肯出来解决公司的问题。公司的经营上面没有太大的问题,但是老板与经理(女)之间有些感情关系,现在因为他们两人的感情问题而抛下公司不管,老板把公司值钱的是东西都带走,6月份和7月份的工资现在还没有结算给我们。我们跟老板联系了很多次,在电话里面他很明确的表示不会再回来广州,就算是我们把公司卖了他都不会怪我们。我们不想卖公司,我们只想拿回我们的薪水。现在总共有七八个人还没有领到薪水。想请问一下律师,对于老板不要公司,经理不肯出面解决问题,我们的薪水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来索要?我们听说企业发不了工资,但是企业没有欠物业一分钱,员工可以向物业管理处索要薪水,这点在劳动法里面存在吗?现在我们几个人还守着这个公司,公司不发工资给我们,但是在昨天却交了上个月的物业管理费用总共6000多元。我们怀疑公司是有意在逃避对员工的责任,我们能够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我们的权益?申请劳动仲裁要多长时间才能解决我们的问题?谢谢!

其它综合
2012-07-19 22: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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