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给我缴纳社保,现在我辞职了,这个月15号公司财务给我发工资,发了双份,我以为是公司给我的社保补偿,但后来财务来电话说是她多发给我了,让我退还,我没有退还,让财务证明那是错打得而不是给我的补偿,财务又不肯证明,现在我没有退还钱,财务说我非法侵占财产要民事诉讼,请问合理吗?
-
合理的,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但多发的钱你要退还的。
-
公司没有给您缴纳社保 协商不成 您到 公司 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主张公司补交社保。
而公司给您多分工资,属于不当得利,您需要偿还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交社保,支付经济补偿。
-
不能构成侵占! 如需帮助可与本律 师联系或面谈!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