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已产品申请外观专利于2011年4月申请, 2012年1月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并公告, 现发现有北京一家企业,的实用新型专利的外观与我公司授权的外观专利完全相同,其申请日期是2011年6月, 授权日是2012年2月, 这种情况算外观专利侵权吗?如果算外观侵权,将如何申诉?希望律师高给与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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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从外观设计照片上可以“直接地推定”该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有可能无效实用新型;但如果实用新型的新创性关键点不是外观,那使用授权的外观设计不会影响实用新型的授权;但是有可能构成外观设计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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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诉讼或者申请撤销侵权方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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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侵权,可以委托我进行专利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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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撤销北京企业专利或起诉北京公司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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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通过诉讼解决,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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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是两种不同的专利,保护的角度是不同的,外观专利保护的是产品外观,实用新型保护的是产品结构。因此两种专利完全有可能同时存在。也都受保护,即实用新型产品使用了外观专利的外观,则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而外观设计产品使用了实用新型的结构,则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具体需要结合双方的专利与双方的产品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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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带上材料找专业律师当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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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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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如果完全相同,那自然是侵权了。可以向侵权地或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中级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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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