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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交通肇事逃逸,造成我方人员重度伤残(目前还在抢救中)。发生事故后,肇事方不仅没有及时抢救伤员,而是将昏迷的伤员带走不知去向(将近四个小时后我们以及警方才在路边找到独自一人的受害者,后送去医院被确诊颅内出血、锁骨及多根肋骨骨折、肺部破裂、体表多处挫伤)目前肇事方在自行支付了2万元医疗费后称已没有能力赔付,想让我方不追究其肇事逃逸责任,好向保险公司要求赔付。请问您:如果我方同意了他这一做法(同意不追究逃逸责任且从保险公司得到赔偿),之后我们还有追求他肇事逃逸的权力么,以及目前我们可追究其哪些责任和如何让其继续支付医疗费用?谢谢大家!

交通事故
2012-07-19 21:07:46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对方涉嫌刑事犯罪;
    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
    可委托律师处理
  • 对方涉嫌刑事犯罪
  • 赔偿范围: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护理费、日后恢复费、精神损失费等;
    如果构成伤残的,还要进行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要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死亡人员的家属可以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办理丧葬事宜所产生的误工费和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对方逃逸可能涉嫌犯罪,很难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
  • 对方涉嫌刑事犯罪,不是你方同意,公诉机关就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 对方构成刑事犯罪,你方可要求对方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本人系泰州律师,如有需要可联系。
  • 对方已经构成刑事犯罪,你方可要求其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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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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