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个人水电安装公司的临时工(零星做几天点工),6月底在2米高的平台上工作时不小心跌下来,不幸将右手无名指压伤,导致轻微骨折,老板帮我支付了所有医药费和住院费,现在我在休养中。和老板一起去劳动仲裁处问过关于赔偿的事情,他们认为不算工伤,应该协商赔偿比较好。,请问这算是工伤吗?估计是几级呢?如果是10级,最多可以申请赔偿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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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尽快申请工伤认定,等伤情稳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年龄、工资等计算赔偿数额。具体可来电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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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劳动关系,按人身损害赔偿。不一定能构成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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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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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属于雇佣关系
至于是否能构成伤残,需司法鉴定为准
最终以司法鉴定的结论核算赔偿结合
并需考虑到你是否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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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