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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丈夫婚前首付购房(一套,上海,他自己的名字,以及婚后也一直以他的工资卡还贷),我们结婚3年,育有一子,到9月份2周岁。我现在要与他离婚,总之是孩子跟我,从法律角度来说尽可能帮孩子争取到利益。 第一,孩子抚养权问题:平时他对待家务和孩子操劳等事务一律不闻,而且孩子从出生到现在,都是我妈妈一个人在带,包括在我们家做家务;吵架的时候总是以要掐死孩子为挟(我一直觉得他精神上有忧郁症);我和他都是有固定收入的上班族;基于以上三点,所以我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第二,财产分割问题: 方案一:房子归儿子所有(未成年),我们可做监护人,无权变卖抵押或对此房产做任何支配行为,将来孩子成年时可由他自己支配。房子继续由他长期居住直到孩子成年。请问如果这样的协议达成,1、每月按揭我需要参与还贷多少?2、他是否还需要支付孩子的一部分扶养费? 方案二:考虑到他这么自私的人很可能房子也不会同意给儿子,我想在争取儿子的抚养权的同时,也尽可能争取到属于我和儿子的那部分,我有三点要求(问题)1、婚后的还贷总额拿回一半,2、儿子的扶养费他要支付多少(他月薪一万二),3、这近三年房子的增值部分是否要计算入财产分割, 请律师指点,如果他拒绝离婚还有拒绝支付财产分割中给我的那部分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2-07-17 10:40:0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