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和女朋友在2010年10月首付30%购买了一套住房,当时因为国家限购,她名下没有房产可以享受更低的贷款利率,购房合同就只写了她一个人的名字,但是钱是我出的,有银行的刷卡记录。之后我们2011年1月领取了结婚证,该房产现未交房,要2012年6月才交房,且开发商说要2014年才办理房产证。我想请问,若现在我和她离婚,房子我能拿回吗?然后就是若她签署协议承诺这套房归我所有,那我以后收房和办理产权还需要她的协助吗?(因为购房合同都是只写了她的名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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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他写协议房子属于你婚前购买属于你所有,借她的名义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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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你女朋友的婚前财产,以后产权过户需要她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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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需要她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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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回出资的问题不大;要他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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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签订协议,约定房产归属,到时她不配合过户,可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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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会争取,可委托律师指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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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她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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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