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3年,今年51岁了,他比我大10岁,他一儿一女,我一个女儿。我们生活在一起,房子是他买的,今年他生病的时候,我看到他立遗嘱给他儿子,房子给他儿子。我很纠结,房子是不是与我无关了呢?请解答好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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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子是婚前购买,应遗嘱继承。如果房子是你们婚后购买,则房子属夫妻共同财产,遗嘱对属于你的房产份额的处分无效。如你无其他住处,则即使房子由其儿子继承,你对房子也有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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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理解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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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子是你们婚前买的,那房子就是他的个人财产,他如果通过遗嘱给了他儿子,那房子就与你无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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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他婚前财产的话,那么房子按他遗嘱处理,与你无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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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如办理结婚登记,婚后所购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你享有一半的产权。婚前的房屋,按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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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属于婚前房产,应属于他个人的财产,他可以立遗嘱处理,你无权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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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这样,你的利益就没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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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这种问题是这样的:
1、如果房子是婚前买的,那房子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依遗嘱解决,与你无关
2、若房子是婚后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嘱对属于你的房产份额的处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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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