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亲戚再婚,他的妻子带来了与前夫所生的孩子,我想咨询,对于这个孩子,他是否要承担抚养责任,还有如果把那个孩子的户口转入我亲戚的名下,对于财产那个孩子有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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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是未成年人,那么孩子与你亲戚共同生活,你亲戚作为他的继父,自然对其有抚养的义务,到孩子成年之后,他们对你亲戚也有赡养的义务,只有有抚养与赡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才存在继承权。换句话说,那个孩子如果不尽赡养义务,是没有权利继承你亲戚的遗产,与此同时,他们的继承权不影响你亲戚自己亲生子女的继承权。这个跟户口不存在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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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继子女,与亲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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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以后那孩子与你亲戚没有赡养和被赡养关系的话,对你亲戚的财产没有继承权
追问:丈夫说:结婚前怎么不说有孩子的事啊,我“不需要”养!
妻子说:都判给我了,再说我也离不开孩子啊!
丈夫说:不行,我和孩子不能有赡养和被赡养的关系。
妻子说:孩子也是我的一部分啊,求求你了。
丈夫说:就是“不需要”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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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