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公司要在其他区里设分公司,有营业执照的那种,请教1、分公司如签订合同是否必须经总公司出具授权书?是否可以直接签订;
2、如合同由总公司和供货商签订,约定货到分公司、款也有分公司支付,是否有问题?
谢谢您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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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不需要公司出具授权。
2,可以约定分公司付款。
3,不论是总公司签的合同,还是分公司签的合同,如果分公司到时付不出钱的话,供货商可以要求总公司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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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只是个小孩,其权利义务最终由父母即总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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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只是个小孩,其权利义务最终由父母即总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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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公司可以直接签订合同,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2、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履行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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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公司如有营业执照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包括直接签订合同。2、只要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应该可以开立银行账号,所以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如有法律服务需求,可与本律师联系办理聘请法律顾问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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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公司有权和其他单位签订合同,法律后果由总公司负责。2、合同可以约定货到分公司,款项由分公司支付,但是如果分公司不支付款项,那么对方有权追究总公司的违约责任。3、汤新裕律师,擅长疑难复杂案件,专做风险代理,成功收费,不成功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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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签订。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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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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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