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犯罪被重庆法院判刑十年,夫家把判刑通知书藏起.人生有几个十年.我想离婚,不知道该怎样办.恳请律师指点与帮助!
我人在广州上班,是否一定要到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需要什么证明材料?因本人对这方面的程序不清楚,能请所在地附近的律师代理吗?如何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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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在广州居住满一年以上的例如赞助证啊、劳动合同啊、租赁合同之类的,可以直接在广州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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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广州起诉,尽快与律师联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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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如有需要请与曹律师联系,为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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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如有需要请与曹律师联系,为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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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可在你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在广州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广州是你的经常居住地,可在广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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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告被监禁或判刑的,可以在原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的;如你在广州连续生活满1年的,则可以在广州起诉离婚的;法律依据如下:根据法律的规定
一、未被劳动教养或被监禁的一方对被劳动教养或被监禁的另一方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二、 而双方都被劳动教养或被监禁的由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或者被劳动教养地法院管辖。
以上的关键是区分是被告是一人被监禁或被劳教,还是原被告双方都被监禁或被劳教。两种情形对应两种不同的处理结果:
情形一,即只有被告一人被监禁或被劳教,那么无论被告被监禁或被劳教是否满一年,都应当适用民诉F23第(四)项的规定,即一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情形二,即原被告双方都被监禁或被劳教,又有两种小情形:(一)被告被监禁或被劳教未满1年的,由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二)被告被监禁或被劳教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或被劳教地人民法院管辖。(法理:因为此时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教地已经相当于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了)
2、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本律师
2、如有需要请委托本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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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就具体情况再作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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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