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 请问一下 我办理身份证时把我名字“蓉”弄成“勇”了 合同都是“蓉 ” 我目前受工伤了 我们村里出了份证明 公安局也盖章了 请问行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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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只要能够证明你就是受伤者就行,建议你最好委托律师协助。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是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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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的。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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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饿 只要能够证明你是工伤就可以 如需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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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派出所已经出证明了,能够证明就是你本人,问题不大,如需法律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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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只要公安部门出具证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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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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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有这些证据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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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