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29人在山东荣成长林皮草有限公司工作,从3月十五号开始,到现在,当时约定工资押一个月,于5号以前开工资,但老板一拖再拖,到7月5号终于开了4月份的工资。由于对老板不放心,有16人领了4月份工资就走了,现在我们还有13人在厂里,老板说工资得押两个月,走的人也是因为这原因,请问我们该怎么办?《没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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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订合同并不是对你们不利的因素,基于没有签订合同你才可以要求公司给予双倍工资的赔偿。你们可以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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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具体的建议到附近律所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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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如需帮助,华东政法大学许斌龙律师愿免费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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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