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7月1号上的班,说好是8月20号发工资,到那天,老板说是三十一号发工资。最后到三十一号又说,需要签合同。如果不想签合同可以离职。大家看合同不合格,都想发了工资走人。可是刚走的几个人。有的还得倒贴钱给公司。我们一看很纳闷啊。怎么会倒贴那?没想到的是,他给我们扣来了伙食费,培训费,水电费,被褥费,公服等,因为我们刚来时,是看到宣传单来的,上面写的都是免费,来问了也说是免费,到最后却给我们都扣了。所以我们担心拿不到钱就想先把合同签了在说?
您说我们能要回我们所扣的钱吗?那合同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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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宣传单当面咨询律师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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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单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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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宣传单当面咨询律师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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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