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他人同居是指有固定的居住地吗?小三是学生,每月回来陪男方一周,宾馆开房,男方也去学校找她,一起八个多月了,男方一直欺骗小三在办离婚,小三若作证的话不出庭可以吗?比如说以电话 书面材料述说等形式?属于同居吗?能主张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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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是指两个人因为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每月回来去宾馆开房一周显然不能认定为同居。证人证言需要出庭质证的,没有经过质证的证言法院可以不采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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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出庭。赔偿可以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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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主要是 是否以夫妻名义。
一般同居的话,仅是姘居,没有刑事责任。
夫妻一方有直接证据证明的,可以要求对方精神赔偿,少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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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法律上的同居,小三应当出庭作证,欢迎来电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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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作证的。不属于同居。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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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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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同居,但可以作为婚外情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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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作证证明男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少分对方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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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再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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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