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学生,假期经朋友介绍区一家大型超市当水饺的促销员,期间要煮饺子,我误把商品当成赠品给客人试吃,被保安发现,去了防损科写笔录,并且让我承认这是偷窃行为让我签字,我没遇过这种事,吓得只能乖乖签字,然后把误用的商品拿去结账(那袋饺子3.8元),等我回家后被告知要罚款400.我觉得我工作了两天工资没拿,还让我赔我,这不合理,所以就没再去那工作,可超市里的那个朋友催我去交罚款。。可我又不知道要把钱给谁,我到底要不要给这个钱?(我去超市工作期间并没有给我培训和签合同)厂方也不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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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是你没有做错的,可以不用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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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该做法不合理,不予理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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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