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经认定为工伤八级,可公司给我交的工伤保险费与我出工伤时的工资不相符,请问那些差额我应该根据那条规定去索赔。工伤赔偿中的本人工资是指我的基本工资加所有的待遇和福利一起吗?要是我获得工伤保险偿付的钱还继续留在原单位上班,请问公司要赔我的一次性就业补助和工伤保险要赔付的一次性医疗补助法律上有规定时间和年限内索赔吗?恳请不吝赐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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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工伤保险待遇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补足。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实效期间为一年,故超过一年不申请则不能再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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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工伤保险待遇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补足。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实效期间为一年,故超过一年不申请则不能再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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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待遇和福利,即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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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