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有关的物业管理法法规,共用商品房屋顶(楼顶)性质属于共用部位。
基于楼顶属于共用部位,在发生自然损坏时,各层房屋所有人就要承担相应的修缮责任。根据《城市异产毗邻房屋管理规定》第9条第(4)项的规定,对屋盖(顶)的修缮依不同情形而有不同的份额分担原则。不能上人的屋盖,由修缮所及范围覆盖下各层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能上人的屋盖,如为各层所共用,由修缮所及范围覆盖下各层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如仅为若干层使用,使用层的房屋所有人分担一半,其余一半由修缮所及范围覆盖下各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当然,如果是人为原因损坏的,应本着谁损坏谁修缮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