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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外甥(未满16周岁)于2011年11月15日,在梧州市无证驾驶他人无牌摩托车,后载车主,与一醉驾摩托车在十字路口相撞,对方经抢救无效死亡。对方是逆向行使,当地交警事故出据的事故责任书为:1.我外甥负次责,2.对方负主要责任,3.车主无责任。双方摩托车均没有购买交强险。现在死者要求赔偿交强险12万,是否合理?另外,在这案件中,我方应当赔偿对方多少经济损失较为合理呢?请各位大律师指点。谢谢

交通事故
2012-07-01 10:47:5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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