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我于6月22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首付已付给卖方,中介费在合同签完也已经给了中介。但是由于房管局从6月25日起严格执行限售政策(单身非户籍人士不允许买房,之前是都可以的)说6月15日以后签订的合同一律不再允许交易。那请问我可以申请撤销合同吗?中介费和首付款都还能拿回来吗?并且卖方拿着我给的钱中的2万去订了另外一套房,这样如果我这边撤销合同的话,他那边也得撤销,那他就会违约,2万要不回来。所以卖方说要是和解的话2万是不会还我的。请问这样合理吗?那最终合同没有正式达成,我可以要回中介费吗?
-
1、根据法律规定,你方可解除合同。
2、根据法律规定,中介费和首付款都应返还。
3、合同有相对性,卖方与他人签订合同与你无关。
4、合同没有成立,中介无权收取中介费。
本律师办理过此类案件,如有需要可与本律师联系。
-
你好,如果确有依据,可以申请撤销合同,考虑到实际情况,建议你与对方协商处理。
追问:但是现在对方觉得他把2万拿出去了,我要是要的话,他就得自己掏钱,他就不愿意还我。
-
你好,最终合同没有达成的原因是政府行为,属于不可抗力或者重大情势变更,不算违约,你可以要回首付款及中介费。如果协商要不回,可以来电或者留言我们律所。每次政策变化的时候都会出现这些纠纷,我们律所以前做了十几起这个类型的案件了,经验非常丰富,收费也不高。
-
首先因为政策的变动导致交易无法完成,不是你违约,而是情势变更,即签合同时的政策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合同已经无法实际履行,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合同既然解除,那么之前支付的中介费和首付款就应当退回,当然因为合同解除,中介支付的相应车马费和成本应当支付,一般就两千左右。
-
要求对方退款。。
-
限购政策上的变化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合同已无法履行,你可以解除合同,拿回首付款。中介未催成双方交易,故中介费也可以要回。
-
政策性原因,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上海地区,其他如需帮助 ,也可以和我电 话联系。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