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县城的一家较大瓷砖厂开工一年多了,未给工人买任何保险。且无休假日,不发节假日加班费。我与厂方签定了5年合同,但是现在想辞职,请问一下我能否向厂方索要这一年多的社保资金和节假日加班费。如果可以应该怎么办理相应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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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辞职。申报缴纳社保费是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可要求该单位补缴纳社保费。用人单位要求加班的,可要求该单位支付加班费。劳资纠纷,可与该单位协商解决的,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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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单位存在过错,你可以要求辞职,并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保,加班费等,并且你还有权要求经济补偿金,具体多少费用需要结合你的情况分析,可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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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