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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一个港资厂做工十年,从2000年到2008年初厂里一直都没与我签订劳动合同,2008年五月才开始与我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2009年六月又与我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2010年六月又要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厂里一直没给我们买社保,这次签订合同厂里还是不给我们买社保我可不可以不签合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有没有经济补偿金,如果有是怎么补偿的。须要通过什么渠道。

合同纠纷
2010-06-15 13:03:3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保违法。你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经济赔偿金。标准为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
  • 你可以不签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从2008年开始,工作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 你可以要求厂方补缴你工作年限内的社保,并解除合同要求支付08年以后的经济补偿费,合计二个半月工资
  • 不买社保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经济补偿金是从08年开始计算;
  • 可以在律师的指导下固定单位存在过错的证据,员工在这种情况下都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经济补偿等。如有不明可与我联系,说明具体情况详细咨询。
  • 你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未购买社保的经济补偿金。
  •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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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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