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我被停车场道杆砸中头部至颈椎外伤、颈脊髓损伤、腰椎骨折,住院两月,回家继续休养,至今已五个多月仍然腰痛、头痛、偶尔头晕,不能上班。请问我可以主张哪些赔偿(陪护费、营养费可以要求赔偿吗?另外,退休后再工作可以要求误工补偿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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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如构成伤残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具体数额,还需了解更多详情后才能准确判断。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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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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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退休后有收入的,可以就该收入因伤害受到损失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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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有其他收入的,因伤害受到损失可以主张;陪护费、营养费需要医生的诊断证明记载,如果未记载,一般由法官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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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退休以后有收入可以要求务工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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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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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有其他收入的,因伤害受到损失可以主张;陪护费、营养费需要医生的诊断证明记载,如果未记载,一般由法官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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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主张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费用,伤情严重可以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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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伤残鉴定,以鉴定结果为准确定赔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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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1)、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2)、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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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