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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致人死亡会不会判刑,应该怎么解决呢。现在人拘留淄川看守所,拘留和逮捕有什么区别。

交通事故
2012-06-24 21:17:0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过失致人死亡属于过失犯罪的一种,一般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但是具体的量刑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分析。拘留和逮捕都是强制措施。一般来说,拘留是逮捕的前一步骤,拘留以后有可能不进行逮捕,也有可能进行逮捕。
  • 依法赔偿死者家属,这样刑事部分会被减轻处罚,也可争取缓刑。拘留和逮捕都是属于强制措施,拘留时间最长37天,逮捕一般要到审判结束。适用条件不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的规定,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3)有逮捕必要。也就是说,不逮捕或者采取其他较缓和的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等方法,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因而有逮捕必要。 刑事拘留是侦查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刑诉法规定,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对现行犯和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目前仍属刑事拘留,拘留期满,在认定犯罪事实已经查明,具备了逮捕的条件,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淄川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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