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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在银行贷款30万,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到期如果我不还钱,银行直接在担保公司保证金账户扣除),我母亲名下的房产作为反担保提供给担保公司,当时去公证处做了公证,公正了如果到期我不还款可以强制执行我母亲名下的这套房产,银行在上面也签字了,但是房产证是抵押给担保公司,在银行无任何抵押,我现在搞不清,第一,这个公正是银行有权处置这套房产还是担保公司有权处置这套房产?第二,还有就是公证书上是我的签名,不是我母亲的,我母亲从来没有授权给我,担保公司拿出的我母亲的授权签名是担保公司的人代签的,那么这个公正是否无效?(因为我和担保公司的老板是朋友,这笔贷款大部分是担保公司老板拿去用,所以我只提供给担保公司房产证的复印件,没有走任何抵押手续,这个公正是因为银行要的才去做的)。第三,如果到期出现问题不能还款,我名下还有一套房产,但是没有拿来作为反担保,更没有抵押,银行,或者担保公司代偿后是否有权起诉强制执行我名下的房产?

证券投资
2012-06-24 09: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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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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