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请教您一个关于劳务派遣制的员工同工不同酬、待遇差距太大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明明写着“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为什么劳务派遣制员工与企业同种工种的正式员工相比,待遇极差,根本没有法律上所说的那么好的同工同酬的权力、待遇,这算不算违法,我们劳务派遣制的员工该怎么做才能挽回自己该有的权利和待遇?谢谢。

劳动纠纷
2012-09-17 18:17:5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
4769
劳务派遣用工合同范本
民法典 529
劳务派遣用工合同范本
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合同期限
民法典 2045
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合同期限
劳务派遣合同期限规定
民法典 451
劳务派遣合同期限规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