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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在抵押双方当事人未到场情况下,为第三人提交虚假登记材料办理他项权变更、注销,造成抵押人特别巨大经济损失,抵押人可否要求房管局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刑事案件
2012-06-25 10:03:27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好,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登记,要求行政机关赔偿可能并不有效。不一定要走刑事案件。
  • 第一,房管局如果没有尽到妥善的注意义务,有违规操作的地方,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告房管局。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如果涉嫌犯罪的事实,你可以自己或者委托律师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向房管局调查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
  • 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 抵押人可以起诉维权
  • 专家团律师回复:
    1要公安局立案后,才可以调取.
    2你现在可以到法院进行民事诉讼,立案后,如果属于刑事案件范围,可以由法院转移.
    3专家律师可以全程代理,以维护你的最大合法权益.
  • 可以告房管局
  • 房管部门属于国家机关。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违法行为,应当由检察机关的反贪部门或渎侦部门侦查。作为受害人,首先要查看房档,发现问题的所在。建议聘请律师介入。
  • 房管局如果没有尽到妥善的注意义务,有违规操作的地方,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告房管局。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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