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船员,2012年我给一名叫梁**的一名老板家拉头船,因效益不好没有赚到钱。打了年底老板没有给下面的工人开工资,工人就把老板告了,老板说我在海上私自卖鱼,因我今年上半年出海没有在家,具体他们打得管事 我也不太清楚。2012年6月21日上午9点半左右他领着7 ,8名男人把我在船上强行带走,找了个没有人的地方殴打我 并威胁我让我写在海上私自卖鱼的条子,我在人身受威胁的情况之下写了,我在下午5点多在**公安局报了案 我身上只是皮外伤 我应不应该去做法医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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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做鉴定,被胁迫下所写欠条可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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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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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