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老师,现在遇到一点麻烦,希望你们可以帮我解答一下。
是这样的,我家是以捕鱼为生的,家里拥有一只轮船。本来是自己一只船补的,11年10月跟舅舅家的船一起捕了(就是两只船一起拉一张网,这样补可能补得多一点)不过没有签过任何协议。我们两家的船就是一直各归各的管,船上的员工也是各归各的雇,工资也是各归各的付,机器坏了也是各归各的修,只是捕来的鱼买来的钱是对半分的。然后今年5月份舅舅的船在海上的时候,船舱发生小爆炸,有几个员工受伤。其中一位烧伤比较严重,医了10多万,伤残鉴定还没出来,关于以后的误工费之类的还在讨论。现在我舅舅就来问我们如何赔钱,他的意思是我们家赔三分之一,但是我父亲觉得,我们家虽然是一起捕鱼,赚来的钱对半分。但是我们当时就说好自己家的船归自己管,员工都是分开雇的,他们家的机器故障造成员工受伤。应该是他们自己赔钱,我们不需要赔钱、我们家船上的机器故障都是我们自己修的,没有让他们拿过钱,现在他们家人受伤怎么能让我们来一起赔。
就是想问下各位,如果按照法律规定。我们家到底需不需要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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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的讲述,你家无须承担。
追问:可以详细问下为什么无须承担吗??根据什么法律的哪个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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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