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大二,入世不深的我稀里糊涂得和公司签了一份 《企业聘用员工临时协议 》, 签过后出来上网查知道该公司是日用品的,具体什么牌子也不知道反正没有听说过,具体工作就是在大街上卖他的洗发水,基本工资是1800有责任底薪一月必须卖够300套才能拿到这钱不够的话按每套4元算工资,我感觉这工作不行想问下能用什么合理的方法去辞掉此份工作,协议大致是这样的,辞职时必须半月前写出申请,不满1个月没有工资,不得随意请假,未请假不到公司一天扣除40元想走一直拿违约压着,必须交400元违约金。去了还得交100元暂保金,之前交过身份证复印件了。我越想越感觉不对头.........到六月底去上班。想问下能不能不去这个公司?不去的话算违约吗?而且我到郑州工商局查了他的另一个分公司,根本没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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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必要管他,可以不理他,对你没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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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可以吗?我也遇到同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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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不去上班的,不用交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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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