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从事的是倒班制的工作 ,早上8点到下午3点,下午3点到晚上9点半或者更长的时间。周一到周四是这么倒,周五到周日是早上8点到晚上9点半,或者更长的时间。我想问一下这样合法吗?或者我应该要求什么样的补偿。
-
关键看单位是否申请,经过批准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否则就是不行的。
-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
如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4小时,应属加班,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
-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