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现在打算离婚,不知道依法双方可以获得怎样的权益,来咨询下各位律师。感谢你们的阅读和回复!
1、房产:有一套住房,在结婚登记前购买,我方拿首付,婚后用的双方公积金一起还贷。是不是房产归我所有?女方是否有权追回其还贷的部分,还是说她还有权要求其它权益?我听说法院要按已还贷部分中双方出资的比例来分割房产增值的部分,一方的还贷作为投资,不知道是不是这样?如果是,那么具体的公式是如何的?
2、共同存款:这个我认为就是一方一半分割,应该没什么争议的。
3、现有一个2岁的男孩。我只有一个母亲,她周岁65岁了,我也是全职工作的,所以我家抚养孩子有一定困难。而女方是外地人,在本市有户口但没房产,所以如果她带孩子会面临无处居住的问题。如果我方要孩子,女方除了抚养费,还要给我方什么补偿吗?反之亦然。
再次感谢律师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