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有一张**银行卡,三年前挂失,前几天,银行,找到家里说是欠费3000多,让去查一下,次日本人去银行查,得知是透支卡,因当时是单位给办,用来开支用的,本人用这张卡一直都是存钱,取钱,从未出现透支情况,三年前,结婚买东西时丢失,之后挂失了,去银行查出当时欠费500左右。本人想知道本人是否应当全部还些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银行是不是应当有告知权,他们以我出示的地址不详为因,是否站的住脚?

其它综合
2012-06-17 08:39:3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银行信用卡欠钱还能办卡吗
7785
信用卡透支判刑新标准是什么
刑事辩护 6693
信用卡诈骗与信用卡透支
信用卡诈骗罪 2087
信用卡诈骗与信用卡透支
用捡来信用卡取钱属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犯罪 26239
用捡来信用卡取钱属信用卡诈骗罪
银行信用卡乱象
证券动态 13890
银行信用卡乱象
信用卡的分类
银行法知识 11081
信用卡的分类
信用卡案件增加
银行法案例 33813
信用卡案件增加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