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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8年06月19日在招行办了张信用卡在08年07月16日我无意发现我的卡发下来了,我立马就打招行的电话发现给别人使用消费了。由于卡是邮寄过来的我写的是我朋友的地址,至此此卡没有到本人手上。在我不知道的前提下银行开卡了。开卡时银行没有给与信息通知或电话通知。银行打电话说是我的错,还要我还钱,我该怎么办?到底谁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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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04 11:46:0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