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苏人,与2003年与妻子离婚,有一对双胞胎男孩,本人去年与现在的妻子于2011年6月21日结婚。我妻子家是,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当时我结婚前,带了我地方的相关证明,和之前的离婚证判决书。到常德市武陵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我现在的妻子没和我结婚前,无结婚史,无生育史。单身一人。我们结婚后于2011年12月25号生了一个孩子。可是现在小孩不能正常安排户口。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计生办说我和现在的妻子生的孩子是计划外生育,还要我们罚款。我本人希望各位能给我帮助,我们一家人,真的无法可想。我和妻子有不懂法律。请问我这个事,我该怎么要法律来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