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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 划拨土地:也指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这段话是给划拨土地的定义,我个人理解,划拨土地可以无偿使用,对吗?也就是说土地证上写有”划拨“两字的,不交土地转让金是可以的对吗?如以后我要卖房时,买方不交土地转让金,继续使用我名下的土地证可以吗?

其它综合
2012-06-15 21:39:4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