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2012年7月31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 进行验收交接.。。。。。,补充条款:在甲方收到上述各期款项后七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办理交房手续。交房前的水电煤。。。均由甲方承担。
最后一条: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不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我上星期刚收到钱,准备双休去办交房手续,有线电视过户啊什么的。但是没有规定要在几号前办掉啊。户口还在里面呢。买房的人让我现在就要搬走合理吗?签合同是买家问过中介如果手续在6月就办好了,也要到7月才能拿到房子吗?中介说是的,现在买家和中介都反悔了,房产证变更为人家的,我才能买第二套房子,我新的房子还在审税呢。这种情况,我到底是现在就搬还是可以等到7月底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