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业绩提升,为留住人员,制定一劳动合同,内有一条,如合同期未满(合同期为两年),离职或辞职人员者需向公司陪违约金六个月的个人工资。该人员当时同意签了,但签时只签一份(公司只给一份)。请问有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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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劳动者赔付公司的款项,在劳动法律中有严格的限制,一般仅局限于竞业限制与培训服务的违约情况,不涉及提前解约的离职辞职人员, 所以关于你咨询问题中的费用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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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劳动者赔付公司的款项,在劳动法律中有严格的限制,一般仅局限于竞业限制与培训服务的违约情况,不涉及提前解约的离职辞职人员, 所以关于你咨询问题中的费用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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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该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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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法律中有严格的限制,一般仅局限于竞业限制与培训服务的违约情况,不涉及提前解约的离职辞职人员, 所以关于你咨询问题中的费用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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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