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 1993年我和父母同住在浦西的房子动迁,当时按父母、我和妹妹(户口上有四人)的面积分到浦东的房子。后来妹妹出嫁搬出,但户口仍保留着。父亲于2001年用工龄和现金从“浦东新区公房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处把房子产权买下来,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上只有父母的名字。但所有票据只有我母亲的名字。今年,父亲考虑到身体状况不好及与母亲之前提出离婚未果,父母商量好将这套老房子出售并用我的名义再买一套住房,由我继续照顾父母晚年,当时妹妹也口头声明不参与房子的事情,也仍不管父母的生活。但目前老房子还未过户,新房还差尾款的情况下,母亲挑唆妹妹向我要钱,让我和老父亲都十分为难。现在想咨询律师,我妹妹能起诉我要钱吗?如果可以,她可以分得多少比例的份额呢?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