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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从银行贷款后,借款人为了偿还,从典当公司又以同一担保人担保借款,用以偿还银行借款。现典当公司催收欠款,最终借款人逃逸,现担保人追诉,告借款人贷款诈骗,会计为银行提供未签字的虚假报表,会计是否承担责任?何种责任?会计未收任何费用,大都不知情。会计该如何维权,谢谢!

证券投资
2012-06-08 18:43:1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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