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2011年7月15日 与房东签定为期3年的租凭合同 合同上写的 第一年的租金是6000 次年的租金要在每年到期的前两月交清 而次年的合同上没写具体租金是多少 写的是 随行就市 别人多少就是多少 可今年快到一年租期的时候 我去找房东协商今年的租金的时候 他说要10000 而附近都最高没超过6000的 于是我就拒绝了他的要求 他说过了7月15号 我还没交今年的租金 就算我违约 要解除合同 请问这样合法吗 我又该怎样 我最近得知 房东是要把现在这房子卖出去 我怀疑是房东怕赔违约金(合同上写了如果房东违约要赔我全部装修费用及一定的损失费)故意抬高租金 想让我知难而退 不想赔违约金

建筑工程
2012-06-08 12:32:1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