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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在路上撞倒行人!!沿着马路正常行驶,没有人行道,非机动车靠边行驶,路上来回的汽车很多,刚过路口5百米的地方察觉到了中间 的路人横穿马路,在路中间停了一下,看着他好像要等车过了才过马路,我没有停下车,就在汽车快到达行人的的地方,那个人就突然从马路 中间冲到了路边上,我正好路过撞倒了!我们俩都摔倒在地,他跑的太快摔倒的时侯磕头了,当时他有点晕忽忽的,我摸了他的呼吸和脉搏, 发觉还正常,然后翻过他的身体仰躺在路面,试着和他说话,发觉还有意识,然后叫了120把他送去了医院!!我的腿也伤了,但是没有顾忌, 交警拍了照片之后去了交警队做了笔录。然后去了医院,医生说颅内出血要住院,对方家属态度不好,我朋友给我送钱还打伤了我朋友!!今 天我交了两千住院费,买了一些水果去看望了!发觉伤着还在玩手机!!!然后问了一下医生,医生说颅内出血很严重,医生说要留院观察3个 星期,住院费得2-3万!我想知道这样的情况我的责任有多少!!!

交通事故
2012-06-06 20:20:2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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