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没有任何警示的十字路口,我由北向南行驶,摩托车由西向东行驶。在接近路口时,以为我右侧有轿车右转弯,所以我提前踩了刹车和鸣笛措施。当我旁边的车辆右转后,我才发现有摩托车驶来,当时我已经超过了道路的中线,我随即踩刹车和鸣笛。摩托车不但没减速反而想加速驶过,造成事故。当时我的车速应该在50到60.摩托车司机脚步骨折。正在医院治疗。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像这种交通事故摩托车方一般会不会有责任?他的责任会是多大?注明:摩托车司机自己说他自己的交强险没有续言外之意就是说没有交强险。我想问一下如果他没有交强钱对定责会有影响吗?还有他今天同意和我明天去交警队定责,顺便问下定责后我什么时候能把我的车开出来。并且修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